白嫩嫩的手指上有条细细的红线,一侧的皮微微掀起,暗红色的血不断涌出,由于皮肤过于白皙,显得格外吓人。

    “你把手给我。”沈成风握住他的手腕,不由分说地把他拽到水池边,帮他冲洗伤口。

    言听雪有点恍惚。

    几天前,狼王也是这样,戴着围裙,把他拉到水池边,帮他洗手。

    狼王的身上也总沾染着血腥味,也许这就是捕猎者的共性。

    他看着沈成风的侧脸,好像看到他头顶的头发里伸出一对尖尖的狼耳,威武地立在头顶。

    眼睛也变成兽瞳。

    沈成风的眼睛不是纯黑,而是一种近乎于琥珀的颜色,在光线下,像是没有温度的金属。

    他的掌心有一层厚厚的茧,和言听雪这种从来不做家务的大不相同。

    但是和狼爪又不太一样,人的手没那么粗糙,不会磨得他手掌疼。

    沈成风并没有像狼王那时候一样,掰开他的每根手指,而是以一种恰到好处的力道握住他的手腕,既能帮他稳定手腕的位置,又礼貌客套。

    沈成风专注地看着伤口:“以前没削过姜?”

    “我不太擅长做这些事,”言听雪羞愧道,“我削过东西,但是姜还没有,可能因为它长得不太规则。”

    “你在家不削水果吗?”

    “我家里有家政机器人,”言听雪比划,“有很多功能,包括打扫、整理、烹饪,食物都是它处理的。而且外表特别坚固,很耐用。”

    沈成风这次是真的笑出声:“坚固?”

    “我以前总是不小心踢到机器人,每过一段时间就要维修。”

    言听雪已经认命了。

    他确实是手脚笨,沈成风爱嘲笑就嘲笑吧。

    “罩个套子,别把脚踢疼了。”沈成风关掉水龙头,喊戚昀拿了个创口贴。